丹妮尔(Danielle)于2007年以实习生的身份加入该公司,并立即对银行业和资产融资诉讼充满热情。在培训合同期间,她从一家大型英国银行借调,并于2009年9月获得该公司的资格。自从获得资格以来,她一直留在Lester Aldridge LLP,并于2017年成为该公司的合伙人。
她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诉讼律师,曾为金融机构,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代理各种诉讼。客户青睐Danielle的实用和商业方法。
丹妮尔(Danielle)为专属资产融资客户和非专属资产融资客户提供有关高价值车辆,设备的回收以及由此造成的短缺的建议。她定期处理相关问题,例如所有权纠纷,令人满意的质量声明以及与合规性有关的问题。
她为银行提供有关收回有担保和无担保融资,处理贷款条款和董事担保的挑战以及拥有权争议的法律咨询。
丹妮尔(Danielle)还为1925年《财产法》的接管人和破产从业人员代理追回财产和其他债务。
工作或案例研究的最新示例:
- 为涉及争议程序和申请归还令的出借人取得商业财产。
- 紧急获得针对高风险车辆的汽车金融公司的禁令救济,恕不另行通知。
- 确保银行就误付的款项提出的索偿要求全额追回。